車輛購置稅會計分錄
發布時間:2025-10-29 07: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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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車輛購置稅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含車輛購置稅)
貸:銀行存款
車輛購置稅是以購置的特定車輛為課稅對象,針對在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企業購買車輛時發生的車輛購置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而是一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中。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規定,我國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統一是10%。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