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利潤分配的順序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5-10-29 06: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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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企業利潤分配的順序是什么?
利潤分配的順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并,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后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后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用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任意盈余公積金計提標準由股東大會確定,如確因需要,經股東大會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違反上述利潤分配順序,在抵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發放的利潤退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