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住房公積金政策
自疫情防控期間至今,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了哪些政策,以下為相關具體信息。
度南京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最新政策:
1、關于調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各住房公積金歸集業(yè)務承辦銀行:
為做好度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
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職工。各單位應為全部符合規(guī)定的職工辦理繳存基數調整,7月1日起開戶的職工按新的繳存基數標準執(zhí)行。
二、調整標準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國務院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核定調整。度繳存基數為2019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最高不超過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南京市2019年在崗職工月人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工資按照國家有關工資總額組成和本市的工資總額規(guī)定確定。
三、執(zhí)行時間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從7月1日開始執(zhí)行,各單位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數調整工作。因特殊情況延遲調整的應從7月開始補繳。
四、調整步驟
柜面辦理
1.各單位到本單位開戶的銀行網點領取或拷貝相關數據信息。
2.各單位按職工個人2019年月平均工資調整每個職工的繳存基數,將調整結果告知每個職工,如職工對此次調整無異議,單位按新繳存基數填寫或直接修改從銀行拷貝的數據。
3.各單位應核對本單位基本信息,以及職工個人信息。如單位信息與不一致,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有誤的應當進行更正,在表格上直接修改并加蓋單位公章,確保單位和職工個人信息準確無誤。與本單位不構成勞動關系或人事代理關系,以及退休的職工不得繳存住房公積金。
4.各單位將修改確認后的或數據送交各銀行網點。
5.各銀行網點應對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審核合格后修改單位基本信息、職工個人信息和職工的繳存基數,并將修改后的單位基本信息、職工個人信息回執(zhí)和打印的基數調整受理回執(zhí)返回給單位核對確認,單位和各銀行網點應確保繳存基數調整準確無誤。
網上辦理
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辦理業(yè)務的單位,可通過網上辦事大廳辦理。
1.登錄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單擊“歸集業(yè)務”—“打印年度基數調整單”,直接點擊“提交”按鈕,下載本單位。按照柜面辦理的要求核對本單位基本信息、職工個人信息,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
2.按職工個人2019年月平均工資調整每個職工的繳存基數,并將基數調整結果告知每個職工。如職工對此次調整無異議,單位按新繳存基數制作年度基數調整表格。
3.單擊“歸集業(yè)務”—“基數調整”,基數變更類型選擇“年度基數調整”,單擊導入按鈕,導入制作好的年度基數調整表格,提交打印受理回執(zhí)后再次提交,完成年度基數調整。
如有問題請與繳存銀行聯系或撥打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熱線12329。
2、關于調整疫情防控期間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職工:
為降低疫情對繳存單位和職工的影響,方便繳存單位和職工辦理相關業(yè)務,現就調整疫情防控期間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進線上服務。各繳存單位、繳存職工在疫情防控期間應優(yōu)選住房公積金線上服務渠道辦理公積金繳存、使用相關業(yè)務。
二、減輕企業(yè)負擔。受疫情影響延遲復工或停工停產的企業(yè),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降低繳存比例或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待企業(yè)復工后再恢復繳存。
三、延長購房提取期限。疫情防控期間,職工購房提取無法辦理而超期的,提取期限暫順延3個月。
四、適當延后公積金貸款還款時間。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可以申請適當延后疫情防控期間的還款時間,具體確認手續(xù)在疫情防控結束后補辦,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
五、暫時調整正常連續(xù)繳存6個月的貸款條件。企業(yè)因疫情影響未能正常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疫情結束后補繳的,期間中斷時間不影響相關職工貸款時連續(xù)繳存計算時間。
相關臨時調整事項視疫情防控情況做進一步調整或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