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受益人可以指定哪些人 看這里就清楚了
發布時間:2025-10-25 19: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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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購買保險時,有一個非常容易被大家忽略的重點內容,那就是保單收益人。若投保時,未合理安排保單受益人,最終保險公司賠付結果,可能與投保人最初設想不同。
保單受益人可以指定哪些人?
1、法定受益人
若投保人在投保時未填寫,則受益人默認為法定受益人,將按照繼承法來執行。根據繼承法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位繼承人。
2、指定收益人
通常情況下,指定受益人沒有過多的限制,沒有指定范圍,也沒有指定人數,可以說指定誰都可以。但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大多保險公司都規定,身故受益人需與被保險人有法律承認的可保利益,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或有撫養或者贍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
保單收益人分類:
1、生存受益人:被保人自己
生存受益人,即領取不以身故為賠付標準的保險金的人,如醫療險保險的醫療費、住院津貼,重疾險的重疾保險金,意外險的意外殘疾保險金及年金險的生存金等,一般是被保人本人,不需要指定。
2、身故受益人:指定或默認法定受益人
身故受益人,即被保人身故后領取保險金的人,如定期壽險,保障意外身故的意外險以及含有身故責任的重疾險等,需要投保時指定受益人或默認為法定受益人。
上述是保單受益人的一些內容,大家可以關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