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打賞主播法律規定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5-10-28 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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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一、未成年打賞主播法律規定是什么?未成年打賞主播法律規定是未成年人給主播送出禮物屬于無效行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指的就是嬰兒、精神病患者和老年癡呆癥患者等沒有行為能力的人,這種人訂立的合同是完全無效的。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情況則稍有不同。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民法通則》第十二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區別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十七條至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包括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對于未成年人所做出的保護是比較多的,比如說在進行錢財方面的處理上,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己操作,在游戲當中花費了大量的錢財可以追回。這主要還是因為未成年人并不能夠對自己的行為做出準確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