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0 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分別介紹
發布時間:2025-10-28 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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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失業保險能為符合條件的失業參保人員提供一定的經濟幫助,有在東莞市參保的朋友不知道2020年東莞市失業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是怎樣的,那么一起來了解下吧!
東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0?
一、東莞失業金領取條件2020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東莞失業金發放標準2020
從2018年5月1日起,東莞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最低工資標準的80%(1208元/人/月),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1359元/人/月)。
如不滿足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2020下半年還有階段性的失業補助金政策。
一、東莞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
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在東莞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或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在東莞市申領失業補助金。
二、東莞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
【1】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300元/人/月;
【2】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150元/人/月;
【3】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參保繳費時間按一年以上處理。
(以上圖示均來源于東莞人社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