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幾年
發布時間:2025-10-26 1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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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根據相關開戶證明或存戶需要確定。存款人需要延長存期的,應當在存期有效期內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向中國人民銀行所在地分支機構申請延長存期,分支機構應當收回原臨時存款賬戶許可證,重新頒發臨時存款賬戶開立許可證。
臨時存款賬戶使用于哪些對象?
1、設立臨時機構,如項目總部、籌備領導小組、攝制組等。
2、在其他場所臨時經營活動,如建筑安裝單位和其他臨時經營活動。
3、注冊驗證(注冊驗證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證期間只收不付)。
4、境外(含港、澳、臺)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等。